常州ldquo毒地rdquo案历

律新社

编辑部出品

最近,法律圈被公益故事刷屏了。

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律新社共同主办的“律界感动公益故事及事迹”征集活动报名已经结束,目前,律新社后台已收到数百份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山西、江苏、深圳、浙江、四川、云南、贵州等全国多个省市、多家律所、法律科技机构等法律服务业成员发来的公益故事。

从这些公益事迹中,我们收获了很多感动,有些律所设立公益基金,十年如一日坚持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有些律师坚持做公益法律咨询,常年扎根社区为居民带去法律知识;还有很多律师心系弱势群体,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些事迹展现了法律人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

本次活动将根据参评者提交的公益故事及事迹材料进行评选,并由组委会核实材料真实性。下周,线上网络投票和线下专家评选将同步进行。活动将延续前两届评选机制,设置“十大公益感动故事奖”及公益组织奖、公益爱心奖、公益创意奖、公益善行奖等奖项。

年3月16日,上海市法学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律新社主办的“第三届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暨律界公益榜单”颁奖活动,将评选出年度法律圈的十大年度公益故事和优秀公益组织,发布《法律服务产业公益服务发展报告》。

律新社将陆续刊发这些感动公益事迹,让公益传播、感动延续。今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有关环保的故事:闻名全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常州“毒地”案。在年1月29日,公众获得了等待已久的道歉:三污染企业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信,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从年4月29日,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以三家化工企业为被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污染者责任”,并向公众公开道歉。经历二审、历时近三年,案件终于在二审法院的判决下获得部分胜诉。这期间,经历了多次曲折,代理律师团是如何通过各种努力获得正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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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年4月17日,央视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数百名学生因环境污染健康受到损害。年4月29日,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以三家化工企业为被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年1月25日,一审判决驳回环保组织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环保组织承担万多元的“天价”诉讼费。年2月环保组织提起上诉。年2月、12月三次开庭,年12月27日二审宣判认定三污染企业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三家污染企业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需向两环保组织支付差旅费、律师费等办案成合理支出,同时承担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年1月29日,三污染企业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信,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在一审全面败诉的极端不利情形下,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刘湘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荣良律师、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霍志剑律师、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赵光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万美律师等组成强大律师团,全面梳理证据、认真分析案情、咨询专家意见、深入研究法律规定、严谨撰写代理词、庭审中全面准确阐述代理意见、针锋相对驳斥对方观点,充分展示了环保律师的专业敬业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益之心,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中心贡献律师力量。

环保组织代理律师团合影

除了常州毒地案,上述律师还代理了多起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例如新环保法施行后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案—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诉甘肃宁夏电网公司弃光弃风案、诉外卖平台和快餐公司过度包装案等。

除了诉讼,上述律师还积极推动立法,不遗余力地宣传环境法律,在不同的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场合宣传环境法律,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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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来

常州“毒地”一案源于“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自年年底开始,常州外国语学校余名在校生先后出现不同症状,后得知是校址对面的常隆地块在进行土壤修复施工。历史上该地块是经营几十年的农药厂、化工厂,主要是原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历史可分别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初和90年代初。三个化工厂过去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污染,常州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紧邻常隆地块,家长得知消息后一阵恐慌。

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常隆地块的化工企业于年6月完成搬迁,之后该污染场地被当地政府国土收储部门收储,计划用作商业开发用途。在开发前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发现污染严重,需进行修复才能达到住宅和商业用地的要求。年3月,常州市组织实施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在这一修复过程中,需清挖地下埋藏的污染物。由于埋藏在地下的污染物主要是具有挥发性的化学物质的有毒废物,原修复方案要求修复过程使用密闭大棚,罩住开挖区域,防止有害物质扩散到大气中影响周边居民。但实际施工中,该这一环保要求未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未建设密闭大棚及配套废气收集设备,导致毒土中的挥发性污染物扩散,由此出现了学生们身体不适的现象。

年4月17日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污染事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引发舆论的巨大反响,成为当年讨论热度最高的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保护部、教育部、江苏省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地方政府组织相应的风险管控工作。

一审“出乎意料”的败诉

环保组织被判承担万元的诉讼费

曾在常隆地块经营的三家化工厂作为常州“毒地”的污染者,理应对造成的污染承担责任。在央视报道后的年4月29日,自然之友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材料,中国绿发会作为共同原告加入此案,对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名“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及江苏本地环保组织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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