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驾照准驾车型代号的差异
导语:
由于各国的交通部门各自对本国的交通进行管理,各国驾照也存在差异。中国国内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规定并不一致。本文列出了中国公安部规定的中国驾照准驾车型及代号以及年11月8日订于维也纳的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所列出的准驾车型及代号,供大家对照。
在国内驾车,需要有效驾照;在国外驾车,不管是普通汽车还是房车,也一样需要有效驾照。由于各国的交通部门各自对本国的交通进行管理,各国驾照也存在差异。中国国内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规定并不一致。本文列出了中国公安部规定的中国驾照准驾车型及代号以及年11月8日订于维也纳的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onRoadTrafficDoneatViennaon8November)所列出的准驾车型及代号,供大家对照。
首先来看中国国内驾照对准驾车型及代号的规定。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号)对准驾车型和代号等做了如下规定。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
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
C4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
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
普通三轮摩托车
D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E、F
普通二轮摩托车
E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F
轻便摩托车
F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
N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P
有轨电车
而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对准驾车型和代号的规定依据的是年11月8日订于维也纳的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是一份由多国签署的公约,目的是制定一些通行在缔约成员间的交通规则标准来提高在国际道路上的交通安全意识。此公约是在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年10月7日至11月8日期间在维也纳举行的有关道路交通的会议上通过的,并于年5月21日正式生效。
截至年3月,已有84个国家加入维也纳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该公约已在72个国家生效。加入公约的84国中,欧洲占了三十九个。这三十九个国家的驾照基本都以公约的规定为基础,基本的准驾车型及代号是一致的。
波兰年新版驾照样本
图片来源:维基百科Europeandrivinglicence词条。
年1月19日以后,欧盟启用了新驾照。驾照正面有国别代码、持照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核发日期、失效日期、驾照编号、持照人照片、持照人签名以及准驾车型。驾照背面则列有所有车型、驾驶许可的首次核发日期及失效日期,以及个人编号的条码等。
《道路交通公约》()的附件六是对国内驾驶证的规定,涉及准驾车型和代码的是第八条和第九条。
现将第八条和第九条的中英文原文摘录如下:
第八条:
Thecategoriesofvehiclesforwhichthedrivingpermit05bevalidarethefollowing:驾驶证额定驾驶的车辆类别如下:A.Motorcycles;A.摩托车;B.Motorvehicles,otherthanthoseincategoryA,havingapermissiblemaximummassnotexceeding3,kgandnotmorethaneightseatsinadditiontothedriver’sseat;ormotorvehiclesofcategoryBcoupledtoatrailerthepermissiblemaximummassofwhichdoesnotexceedkg;ormotorvehiclesofcategoryBcoupledtoatrailerthepermissiblemaximummassofwhichexceedskgbutdoesnotexceedtheunladenmassofthemotorvehicle,wherethe转载请注明:http://www.mengdejiexix.com/lxjl/9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