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衣冠今何在
如果说,明代文献中关于妇女服饰的文字记载还不足以为信的话,那么,出土文物则是足以“板上钉钉”的实物见证。
明初属扬州府的泰州,地处今江苏省中部,也是黔中“屯堡人”认同的祖籍地之一。年到年间,在泰州发现了6处明代中晚期墓葬,出土大量保存完好的明代服饰。其中颇具代表性的胡玉墓、徐蕃夫妇墓和刘湘墓,时间跨度近百年,墓主人身份有三、四品文官,也有无官职的处士。出土服饰近二百件,包括各种款式的官服、民服、礼服、常服、腰带、冠帽、方巾、风帽、手套、汗巾、靴、鞋、袜、衾、枕及专为殉葬用的福寿巾等,可谓种类齐备。这些衣物在出土时多数较完整,色彩仍较鲜艳,衣服的样式比较丰富,有长袍、短襦、半臂、长衫、背心、裙、裤等,多数为一般服饰。
泰州明墓出土的衫,其形制为对襟直领,制为单层,不用衬里,衣袖宽大,袖口无祛,多用作夏服;也有制成双层的,加有衬里,称夹衫,多用于春秋之时。上襦下裙是古人常见的—种服饰,襦是—种长至腰间的短衣,男女均可穿着,大襟或对襟,衣袖可宽可窄,穿时衣襟敞开,不用纽扣,下束于裙内。明代的汉族女子多穿大襟短襦,衣袖宽窄不一,下着长裙。袄。也是短衣,比襦长,可长至腰下,形制为大襟窄袖,质地较为厚实,内缀衬里,或纳棉絮,一般多穿在长衣之内,男女都可穿着。袄在明代很盛行,是士庶男女最常穿着的便服之一,也与裙配穿,渐渐取代襦裙。
三座墓中,均有半臂出土,说明这种样式在明代很流行。半臂即半袖,也称短袖。它与背心的区别在于:有短袖,或极短的袖,且身量较长,虽不是礼服,但是燕居时或外出时穿在外面的行服。而背心无袖,较短小,多为穿在里边的内衣。明代的半臂除交领外,还有圆领、大襟两侧出摆式,一种两侧不出摆、但自中腰以下打密褶的长身半臂。显然都是在明代受人喜爱的服装款式。
三座墓出土的下装,主要有裤、裙、膝裤等。裤子都是整裆斜截,大裆、裤腿宽大的长裤。如刘湘墓出土驼色暗花缎单裤,裤长96厘米、腰宽61厘米、裤腿口宽41厘米,另接腰。男裤为两侧开口,女裤只右边一侧开口。明代男女都穿裙:男裙较短且窄,一般以四幅、六幅料构成;女裙较长且宽,多用七幅、八幅料;男女裙的样式基本相同,都是以前面为中心,向后圈,腰上有带相扎。裙的左右各打一组褶,褶的多少和大小不等,有顺褶(即一压一)和暗褶,但必须两组相同。这种裙子是明代非常流行的款式,直至清代,民间妇女也还有穿用。膝裤又称腿衣,是防寒护腿的,没有裤裆,只有两只裤管,为圆筒形,上端开口,穿上后紧裹于胫,上至膝盖,下至脚踝,膝部用两根细带系缚,男女均用。可谓轻便实用。
在明人王圻、王思义父子编撰、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七年(年)、图文互证的大型类书《三才图会》“衣服”三卷中,就载有当时襕衫、褙子、半臂、衫、袄子、履等的图像及说明文字。上述明墓中出土的各式各样妇女服饰,与《三才图会》中的记载则大致相同。
只要稍稍对比一下,就不难发现,在今天屯堡妇女的服饰中,完全没有明初庶民百姓妇女着装的基本样式如褙子、比甲、裙、膝裤等;衫、袄的样式也有很大的差别。
所谓屯堡妇女的服饰“六百年不变”,真不知是从何说起!
其实,即使是在有明一代的二百多年间,民间服饰也有太多的变化,有的变化甚至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裙装,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浅淡;明末崇祯时期提倡白色裙,裙边有一二寸绣边。明初裙宽为6幅,明末时发展为8幅、10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细密褶纹,也有大褶纹,褶纹装饰十分讲究。明代中叶,妇女服饰已经开始随朝代、社会风气而变化。明末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举例说:“弘冶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敷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襕。髻高寸余。正德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衫唯用金彩补子,髻渐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正德前妇女衣式尚窄,而后流行长衣大袖,上衣与下裙长短比例变化无定,已经没有一定的规则。这与明中后期社会的奢靡之风密切相关。从泰州三品官徐蕃夫妇墓、无官职的处士刘湘墓中墓主穿戴的衣服来看,已高出其品级,已经是明显的违制僭越现象。嘉靖年间民间服饰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平民女子的着装服饰,已然有模仿命妇的趋势,体现出当时的风尚。
明代前期,在朱元璋的老家,“圣祖龙飞兹土”的凤阳等六府三州的庶民百姓,在服饰式样和色彩方面严格遵守着法令规范,服饰风尚循礼、俭约、守成,人们“性率真直,贱商务农,其食粳稻,其衣絁衣”,少有僭越违制之事。在明代中后期,服饰风尚也出现了尊卑无别、贵贱混淆、竞趋侈美的发展趋势。这样的潮流,自上而下,由官到民,从两京到江南经济发达的城镇,再辐射到边远卫所,遍及全国,南北直隶十三布政司府卫镇市,服饰违禁普遍存在。到明末,禁令已成具文,除了皇帝的龙袍无人敢明目张胆僭服外,其他一切服制都打破了尊卑贵贱的界限,民间着装各随喜好。
在这同样的大背景之下,贵州布政司的各府卫镇市,其治下的汉人服饰,有可能二百多年不变吗?斯时的黔中,屯军后裔的女人们,居然能坚守着自己祖先明初的服饰形制而不变,凭什么?可能吗?
年,在贵州思南的乌江东岸,发现明万历三十一年(年)亡故的张守宗夫妇墓。出土的丝织品有衣服、裙子、袖套、鞋等37件,被子13件,其它织物11件;质地有绢、罗、纱、绫、绸、纺、缎等;棉织品共出土17件,其中交领单衣7件,交领衬衣2件,裤子3件,棉布5匹(件)。不仅数量品种较多,而且保存完好,历时多年,颜色未褪落,花纹仍清晰。
墓主张守宗,是水德司(今思南)人,明嘉靖二十八年(年)举人,嘉靖二十九年(年)进士,历任户部山西司员外郎。其墓葬时间略晚于前面所说的泰州徐蕃夫妇墓和刘湘墓。也就是说,当时“南直隶”的服饰风尚,也许稍晚一些,但同样也对贵州东部官民的服饰发生影响。这或可视为当时黔中汉人服饰的旁证。
居于黔中的屯军后裔女人们的服饰,难道真的可以“纹丝不动”吗?
我们今天见到的黔中“屯堡人”妇女的服饰,其实也和“屯堡人”的其他文化事象一样,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适宜生存环境而渐次形成的,是历史时间与地理空间双重整合的结果,是不断继承、吸纳和创新的结果。
今天的屯堡妇女,至今仍然保持着的,并非明初“南直隶人”的服饰传统,而只是“屯堡人”自己渐次形成的部分服饰传统。
但是,那早已并非“大明衣冠”!(下)
编辑:刘昶
编审:肖燕
签发:况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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